公司红头文件格式规范及流程管理办法

公司红头文件格式规范及流程管理办法

公司红头文件格式规范及流程管理标准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公司文件,是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或商洽工作的重要工具。

第二条公司文件,实行统一管理。文件的管理,要做到规范、准确、及时、安全。行文单位,要克服官僚主义和文牍主义。

1.各部门及各有关人员,对文件中涉及本公司应保密的事项,必须严守机密,不可随便向他人泄露。

2.文件保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其他为一般文件。绝密文件只能印一份,由起草人送有阅文资格的人员传阅,机密文件按审阅人数打印,阅完后由起草人收回归档。保密文件由阅文人妥善保管。

第三条文件机密等级,由发文单位的分管领导根据文件内容确定。

第四条公司发文的程序为:拟搞、审核(部门领导)、签发(公司分管领导)打印、发文、催办、立卷、归档、销毁等。

第五条公司收文的处理程序为:收文、分文、传送、催办、立卷、归档、销毁。

第六条草拟文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内容要符合公司制度。

2.反映情况要客观,实事求是。

3.文字要准确、精炼,条理清楚,层次分明,结构紧密,用语规范。

4.人、地、名称、引文及时间要具体、准确。

第七条各负责人阅、批文件应仔细认真,阅完后须签名并注明日期,不得圈阅。需要签署具体意见的,要明确、具体。6.2.第二十五条“请示”与“报告”。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示批示、批准。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应情况,回复上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