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津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为新津县户籍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具有新津县正式户口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为新津县户籍单身居民的,应当具有新津县正式户口,且年满35岁。
3.新就业未满35岁无房职工,应当具有新津县正式户口,需在新津县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含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半年(含半年)以上。
4.新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主申请人在我县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含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三年及以上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和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三年及以上且处于在缴存状态。
5.家庭年收入低于3.5万元(含3.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