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影视解说是否合法?我认为你所担心的是解说的影视源是否会有侵权,这就取决于你解说视频的风格和尺寸

1.解说还未上映但你却已经通过某种渠道拿到资源,并且将资源公之于众,对之带来不好的影响,若是单纯的解说预告等这是算合法的

2.影视解说不诋毁影视作品,不对影视中的演员做出不好的评价,不为之带来不好的影响,在解说中掌握好尺寸,这样的解说影视是合法的
总之,千万不要侵权和对演员有所诋毁
首先,你大可不必担心这个问题。合法对应的反面是违法,你想想要是违法,各大自媒体平台也不会允许这些东西的存在,莫要杞人忧天。还是从法律角度给你分析哈吧!
第一,影视剪辑你的加入自己的个人元素在里面,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二次创作。比如:你在视频剪辑过程中进行音乐的添加,字幕的添加,加入自己的个人见解,那这样万万是不能违法的。
第二,从原作者的角度来谈,即使存在侵权现象,他们基本上都难得管,维权之路很漫长,代价和回报不成正比。
第三,切记将整个电影搬运出来,这样很容易涉及侵权,现在很多电影,尤其经典的,都有播放权限,都是得到相应的授权之后的经营行为。
解说影视是否合法这关系到侵权层面的东西
也就是《著作权法 》
1.假如原作品未公开发表,而自媒体创作者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相关内容,进行创作,这肯定是不合法
2.对原作品的正常使用或市场营销造成不良影响。比如说某些批评性的戏仿可能会使原作品的名声毁坏的,这种最好别去触犯。
3.归避那些侵权方面的做法 带自身独特风剪辑正常解说是可以的 而且对于推动作品宣传还有一定作用 这样都是可以的 一般影视解说的都是将作品截选精彩部分剪辑后配上对作品的理解和表述剧情,以让观众获得精简版的观感而做 所以做到不抵毁 不违背作品本意 掌握住这些尺寸都是在合法范畴的
保证一定往正能量方面去做
这个是合法的 电影解说跟以前不同就是他加入了解说电影的视频部分 比较生动的还原了想要表达的内容 这样的解说是比较鲜明有感觉的 不是单纯的声音形式 易于受众 我认为 解说他已经有人个人创作的成分 是合法的 当然 那种歪曲原创 恶搞原创表达的 胡拼乱接的那种解说也是不行的
如果侵权的话,世界上估计很多文章也都会维权,那我们以后不如读读字典吧
影视解说也属于二度创作,但是不能随便瞎胡闹,影视吐槽只要合理吐槽就属于二度创作,所以只要合情合理解说,是没有问题的,希望能够帮到你,谢谢支持
谢谢邀请,非常荣幸能为大家解答这道题
这道题里面的观点很多都是个人观点
希望可以得到大家的认同,也希望大家多多提意见
下面我就说说这道题的具体看法对原作品的正常使用或市场营销造成不良影响。
比如说某些批评性的戏仿可能会使原作品的名声毁坏的
这种最好别去触犯。归避那些侵权方面的做法 带自身独特风剪辑正常解说是可以的 而且对于推动作品宣传还有一定作用 这样都是可以的 一般影视解说的都是将作品截选精彩部分剪辑后配上对作品的理解和表述剧情
以让观众获得精简版的观感而做 所以做到不抵毁 不违背作品本意 掌握住这些尺寸都是在合法范畴的

一.电影进行剪辑配以幽默的方式解说评析,未经授权使用盗版影片改编电影,善于通过精辟又不失幽默感的语言,把无数部长达几小时的电影浓缩剪辑成几分钟的短片解说.......因没有获得授权使用盗版电影进行改编,违反著作权法,电影片商表示深受其害,其中至少有N部以上的电影都因为已经解说完了,没法在电影院上映,这些电影的买进费用高达几百万,造成片商的直接损失超过8位数.只截取了十分之一到百分之一的原著作内容来进行解说,也没有跟任何观看短片的使用者收取任何的费用,作品可以让更多人了解电影,或是让很多无人问津的电影作品被更多人注意到,甚至增加了票房收入......侵权行为的认定;选择在国内尚未上映的电影,这是由于国内外电影未同步上映导致的国外的资源在网络上泄漏出来。虽然未播放完整的电影,但是将精彩部分剪辑,并公开,影片方就很难再产生商业利益了。所以,我国法律需要对于院线电影进行特殊保护,很难说这种行为没有对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造成侵害。

二.关于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的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是何为“适当引用”,并没有一个客观的标准,也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对该条的含义做出更具体的解释,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已经发表的作品的,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三.在这个网络飞速发展的时代,娱乐的方式日益多样化。二次创作的方式来娱乐大众的方式无可厚非,甚至某种程度上是对文化创作的激励,但是随着传播方式的改变,著作权人的利益也因此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如何平衡这两者之间的利益,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
首先非常感谢在这里能为你解答这个问题,让我带领你们一起走进这个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探讨一,建议尽量不要解说国内的影视资源,特别是那种比较火的。优先考虑解说国外的影视资源,因为国内的影视资源受版权保护比较严格,越火的越严格。具体会不会侵权,最主要的还是要看你选的影视资源 和 你的剪辑视频火的程度,因为你火了,抢了人家原创的流量,自然会告你侵权 来决定的。如果非要解说的话,也尽量找一些拍摄了比较久的。还有,视频剪辑5-8min即可,不需要太长。镜头紧凑而不连贯,如果是搞笑类的,就找一些精彩搞笑的镜头把故事连贯起来进行,故事线发展尽量以解说为主,著作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的客体作品不同于有形财产权的客体具有一定的外在形状、占有特定的空间。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指作者所表达的思想、感情、观念的成果,而不是这些思想感情、观念的载体。但是,作品又必须附着于一定的载体,以一定的形的载体固定、记录下来,并且这种形体可以被大量复制,照抄他人作品或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

5分钟带你看完电影XXX”“爆笑解说XX电影”“XX说电影”……据猫影文娱统计,网络上“电影解说”类自媒体账号有2000多个,遍布B站、抖音、快手、优酷等网站,深受影迷欢迎。
但是最近,“影视解说”类账号成了侵权高发区,开始频繁被诉。
先是谷阿莫“X分钟看XX电影”被迪士尼等5家片商指控侵权,官司从2018年持续到了2019年,接着“图解电影”app因图解《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被判侵权,法院要求其删除侵权内容,赔偿优酷公司经济损失3万元。
“图解电影”案件的宣判,进一步明确了影视市场商业化开发和合理使用的边界,接下来,所有未取得授权的“影视解说”、鬼畜、混剪、恶搞视频都应该警醒,并尽量搞清楚,究竟怎样的“影视解说”算合理使用,怎样就算侵权?
“X分钟看完XX电影”被诉,谷阿莫究竟冤不冤?
B站上,谷阿莫拥有243万粉丝,901个视频,被认证为“知名UP主”。在谷阿莫的B站主页里,“5分钟看完《零号病人》”“8分半看完6小时的《小时代1-3集》”的解说视频随处可见,部分解说视频播放量甚至高达200多万,影响力巨大。
微博上,谷阿莫粉丝高达1211万,被认证为“‘X分钟带你看完电影’系列原创者”。但,就是这样的“原创者”,却被告侵权。
早在2018年6月,迪士尼、又水整合、KKTV、得利、車库娱乐5家公司以涉嫌侵犯著作权集体起诉谷阿莫,涉案的包括《釜山行》、《疯狂动物城》和韩剧《W-两个世界》等共十三部影视作品。
虽然谷阿莫辩称,他的视频属于二次创作,并未未侵权,认为自己只是利用他人视频配上自己的旁白,非单纯“引用”,而是“重制”,而且“重制影片不为钱”。但很显然,谷阿莫的流量几乎全部来源于“电影解说”,而流量后面蕴藏着巨大的商业价值。
而且在片方看来,谷阿莫更过分的地方在于,“(谷阿莫)先去网络下载了非正版片源,抢在台北地区电影没有上映或上架之前,做了自己理解的剧情描述,使用片段并非电影公司官方释出的预告,而是正片资源……”
据又水整合称,他们有4部以上电影因为谷阿莫而无法在电影院上映。
因为原告有5家公司,各家情况和诉求不同,所以案件进展缓慢。但该事似乎并未影响谷阿莫的视频更新。
值得一提的是,谷阿莫的官司诉讼地点位于台北,按照《台湾著作权法》,擅自以重制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财产权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七十五万元以下罚金。
这个惩罚力度,远远高于内地。或许,这也是阿莫宁愿被起诉、调解,也不愿意承认侵权的原因之一吧。
“图解电影”第一案宣判,明确版权界限
在谷阿莫在台北跟五大公司开庭调解的时候,大陆“图解电影”第一案已经宣判。
因为“图解电影”app未经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许可,将电视机内容拆分成连续图集进行解说,且基本涵盖了剧集的主要画面和全部情节,优酷将“图解电影”平台的运营方深圳市蜀黍科技有限公司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索赔50万元。蜀黍公司认为,视频播放通常情况下一秒就有24帧画面,“图解电影”并非连续使用图片,300多张图如果连续播放仅能播放几秒钟,对整个视频来说,属合理引用行为,不会对视频造成直接的侵权,并且“图解电影”是图片和文字结合的再创作,核心在文字本身。
但北京互联网法院通过比对,认为“图解电影”图片集过滤了涉案剧集的音效内容,截取了涉案剧集中的382幅画面,其截取的画面并非进入公有领域的创作元素,而为涉案剧集中具有独创性表达的部分内容,认定“图解电影”侵害优酷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需赔偿优酷经济损失3万元。
据了解,“图解电影”是一款在线图文电影解说软件,其官方网站展示的slogan为“十分钟品位一部好电影,属于典型的图片集实质性替代了剧集。
“图解电影”作为全国判决首例,不仅仅规范的将影视剧拆分成图片解说的形式,同样也为短视频解说敲响了警钟。
“影视解说”的边界在哪里?
关于“二次创作”算不算侵权的争议,一直存在。
15年前,胡戈恶搞视频《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横空出世,风头力盖原作《无极》,被恼羞成怒的陈凯歌告上法庭。但最后,案件随着胡戈的道歉而终止。
胡戈的道歉,其实已经意味着承认侵权,但在开放的网络上,依然挡不住有无数个“胡戈”站起来,各种“电影解说”大放异彩,甚至成为了一条产业链。
在抖音7月初的新锐榜上,“小侠说电影”靠着解说电影韩国电影《恶人传》增粉90.9w,成功跨入榜单前二十名。
但不同的是,15年前,所有网友都在支持胡戈,群嘲陈凯歌,而在如今的版权环境中,更多的网友已经在支持维权方。
甚至“图解电影”的败诉,已经预示着法律也在支持被侵权片方。
其实早在2018年3月,广电总局就已经下发特急文件《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明确要求,坚决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视听节目的行为。
文件明确要求:
1、不得擅自对经典文艺作品、广播影视节目、网络原创视听节目作重新剪辑、重新配音、重配字幕,不得截取若干节目片段拼接成新节目播出;
2、不得传播编辑后篡改原意产生歧义的作品节目片段。
3、严格管理包括网民上传的类似重编节目,不给存在导向问题、版权问题、内容节目的剪拼改编视听节目提供传播渠道。”
这意味着,现在网上各种影视的混剪、鬼畜视频、搞笑配音、N分钟看完某某片系列面临严打风险。
而《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也明确规定:
1、不得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
2、不得转发UGC上传的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片段;
3、在未得到PGC机构提供的版权证明的情况下,也不得转发PGC机构上传的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片段。
在这样的情况下,只要影视剧版权方提起诉讼,各种“二次创作”类的短视频都将涉嫌侵权。
网络大电影(ID:wxs360)了解到,“影视解说”是否侵权,主要看使用比例和使用部分对原作品市场的影响。
一般仅仅是出于宣传目的的“电影解说”,且引用比例适当,没有影响到原作品影视剧的正常播出,大多数情况下,版权方都将不予追究。
而那种将电影的完整情节通过图片、短视频等方式传递给受众的“剧透型解说”,如果版权方追究,就已经涉嫌侵权,未来这类型“影视解说”或许将面临更大的被诉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