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高考录取分数线

2009年高考录取分数线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第二阶段各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

今天上午,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确定了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第二阶段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如下:

一、普通类:

第三批本科:总分为288分,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及等级符合院校要求。

第一批高职(专科):总分为248分,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及等级符合院校要求。

第二批高职(专科):总分为175分,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及等级符合院校要求。

二、体育类高职(专科):

文化225分/专业60分,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D级不超过3门。

三、艺术类高职(专科):

美术(统考)专业:文化155分/专业150分。

音乐(统考)专业:文化155分/专业150分。

专业校考专业:文化155分/专业成绩合格。

艺术类高职(专科)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D级不超过3门。

四、第二阶段的录取工作从8月5日正式开始,8月23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