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乱说,打官司啦,以法院判决为准。红尘情歌香,我是潘龙江。

刘三田诉周梅森抄袭案,孰是孰非,一定会真相大白。《人民的名义》播出好几个月了,到现在刘才诉抄袭,这里一定有问题,很可能刘在借《人民的名义》在为自己的作品炒作。周梅森是著名作家,发表了《国家公诉》,《人间正道》,《绝对权力》等大作,是个创作十分严谨的作家,并且从周梅森的言之凿凿的表态看,他不会抄袭。总之,真相总会大白,无耻总会暴露,我们拭目以待。
不能违背最初的原则问题,哪怕它有蹲经典

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故事始末
针对日前此间网络流传的一则作者刘三田(笔名南嫫)起诉周梅森《人民的名义》涉嫌抄袭其作品《暗箱》,并且索赔1800万元人民币的新闻,知名作家周梅森5日接受记者电话采访表示,“创作是我的生命,对于此事我将在法律层面追究到底,绝不会有丝毫妥协。”
《人民的名义》系周梅森创作的长篇小说,由北京出版集团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出版。
对于曾以《人间正道》《绝对权力》《国家公诉》等政治小说闻名的周梅森而言,《人民的名义》在其创作作品名单中位置颇为重要。小说同名改编电视剧热播后,在国内收获高收视的同时,在海外多个国家和地区也引发了强烈反响。
对于此次的被诉抄袭,周梅森感到十分震惊,“我此前从没听说过这个作者更不要说这部作品,我自己的作品是自己长时间构思,一个字一个字写出来的,这简直太荒唐了。”
与起诉抄袭一并流传的还有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1日受理刘三田的诉讼服务告知书的照片。该《诉讼服务告知书》中显示刘三田起诉周梅森与上海利达影业有限公司、天津嘉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
刘三田的律师陈有西向媒体确认,原告方认为“2015年开始创作的《人民的名义》文字剧本和影视连续剧,完全模仿抄袭了原告2010年6月发表的《暗箱》,两作品在总体结构和故事演进脉络上,完全雷同模仿。”并要求停止《人民的名义》的一切播出、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索赔经济损失1800万元。
周梅森在接受本社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我的律师查到她所说的《暗箱》是2011年1月由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首印只有1000册,我从没见到过这部作品。”
此事发生以后,周梅森发出严正声明,称:“在此我严正声明,欢迎全国和世界各地读者一起审视我的小说和影视作品,向所在地法院举报我的任何一部作品的‘抄袭’问题,只要中国境内、世界任何一个国家的任何一家法院做出‘抄袭’裁决,本人除接受法律处罚之外,另重奖举报者人民币十万元。”
周梅森当日再次强调这一点,“‘十万之诺’说话算数,我是做原创的,认认真真写作的人。这种恶意诉讼如果得不到公正的审查,对于原创者的创作是很沉重的打击。”
《人民的名义》热播后,公众对于其续作充满期待,周梅森在接受采访时坦言,这部此前被千呼万唤的续作定名为《人民的财产》,已在创作中,“我进行了长时间的构思,已经开始写了,创作非常顺利。”但他表示,自己目前不得不停止了写作,“两天以来,我一直在处理这件事情。创作是我的生命,对于此事我将在法律层面追究到底,绝不会有丝毫妥协。”

下面说一下判定抄袭的标准
判定抄袭有两个标准:
第一,被剽窃(抄袭)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
第二,剽窃(抄袭)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关于“适当引用”的数量界限!
我国《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
1、“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
2、“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

此次事件有一大半可能是媒体炒作
从周梅森的言论来讲,却是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之嫌疑!可见其并没有一个好的公共关系团队。
但是从最近的三生三世,锦绣未央抄袭事件来看,中国小说界的水也是越来越混了!这是发展到一定瓶颈的代表!
随着网剧电视剧版权营收越来越高,似乎一不经意间,许多小说都成了聚宝盆!可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把持好本心,才能在文坛屹立不倒嘛!
两部作品是否情节雷同,涉嫌故事情节抄袭,这主要要看作品的主要骨架与人物。作为经常搞写作的高手。用它人的故事情节,改头换面。进行艺术再加工的事也是有的。这就不好判断为是为否抄袭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无风不起浪。就说不清了。😂😂😂😄😄
只要好看,对于观众又能怎样呢?保护应该,但观众才是为王
是否抄袭要以事实为依据,科学进行分析对比。不要以势压人,先入为主,动不动就冠以知名作家、作品又有啥啥啥,反唇相讥对方眼红、炒作......,这些情绪化的语言与鉴定是否抄袭无关,反倒起了干扰的作用。试想,如果你发明了电灯泡,有人拿出一个电灯泡改名灯泡电,说是他自己发明的,你会服气吗?判断是否抄袭很简单,把两部著作输入装有鉴别程序软件的电脑,这个软件分别设有主体框架,情节,人物,语言诸多鉴别单元,相似度超过50%写作时间靠后的疑似抄袭时间靠前的。哪有一句我没有看过某小说就能洗刷抄袭嫌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