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从新郑一个传销组织出来,现女朋友还在里面,求助怎么救她?已被洗脑我说什么她都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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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警察都别找,没有用的!教你几个办法:

一、想尽办法把他骗回来!即使能回来一两天也行!比如说自己的父亲或母亲等一些至亲生病住院,或者红白喜事或者家人生气喝农药等,这就需要你们全家的配合了,口径一定要一致。一旦回来后,再跟他说说传销的害处,他就很容易接受。

二、如果骗不回来,最好能找个做过这个并且失败的人,给他在电话里好好揭穿这个骗局!(我就曾经这样帮过我一个朋友,跟他说了传销里的运作模式和骗人的把戏后就主动回来了)

三、把他做传销这个消息给他的所有的亲朋好友说下。因为传销主要的就是发展人头,当他的那个人际圈都知道这件事后,就不会被他骗去。他自然也就发展不下去了!并且还会面临很大的压力,慢慢的就会自动放弃的!

三、如果还是不行的话,那就只有等了。因为在那里面根本赚不到钱,并且是一直往里面贴!等他哪天没钱了,发现并不是他认为的那样赚钱后,就会恍然大悟!切记中途不要给他汇一分钱。

希望能帮到您

判断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是你网上认识的女朋友呢,还是现实中认识的,网上认识的就算了吧,现实中认识的只有联系她家人,防止她家人也被她骗进去了

请问你是怎么出来的 那里面的人看得严不严 你的人身自由有没有被限制 你是偷跑出来的吗

传销组织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重度洗脑可使人不听言劝,可举报,利用法律手段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