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重整进展情况的公告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
、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
一、一一一、公司重整进展情况 、、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延边中院”)于 2011 年
12 月 30 日裁定受理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
一案,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重整的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管理人已启动债权申
报登记及审查工作。截止 2012 年 3 月 8 日,已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人共 110 家,
申报债权金额共计人民币 944,022,350.40 元。此外,与重整相关的审计、评估工
作也在进行中。
二、二二二、风险提示 、、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重整期间,公司存在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
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管理人将根据重整工作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管理人披露的信
息以上述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重整相关事项请详见刊登在 2012 年 1 月 4 日、2012 年 1 月 5 日、2012
年 1 月 11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的公司临 2012-01 号、临 2012-03 号、临 2012-05 号
公告。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2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