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强哥理财。针对链家董事长左晖被限制消费一事,我谈点自己的看法,不妥之处,请大家多批评。
一是链家的基本情况。成立于2001年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产交易、租赁、装修服务等。目前,业务扩展到上海、北京、广州、深圳、天津等28个地区,拥有门店数量的约8000家,旗下的经纪人也是有13万多,可谓是家大业大。

二是这次事件的缘由。根据链家方面的回应,北京东城区的一起房产交易中,买卖双方因合同纠纷暂停交易,于是买方即原告起诉,法院判定买卖双方继续执行。卖方(被告)在判定生效后七日内未执行法院决议。所以,原告就向东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链家作为房产买卖的中间介绍人,也因此被列入被执行人。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中,被执行人是公司的,公司的法人会限制消费,所以,左晖作为是公司的董事长,就被限制消费了。

三是这起诉讼只是个案。对链家董事长左晖的影响不会很大,应该很快就会解决掉。当然了,这也不是左晖第一次被限制消费。左晖曾经还有三起类似事件被呼和浩特新城区人民法院、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罗山县人民法院限制消费。
作为全国性的一家房产经纪公司,难免会参会各类诉讼,普通的消费者要正确看待。对类似这些企业参与诉讼的事情,不要大惊小怪。
我是强哥理财,大家多多关注。以上言论,自己的个人观点,不妥之处,大家留言讨论。
链家的这个影响左暉消费的案子,稍微了解了一下。
案子本身不去评判,就说老左被限制消费冤不冤这事。
说老左冤,老左是真冤,和老左没关系;说老左不冤,也真不冤,谁叫你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呢。你是法定代表人,对于公司行为,你不承担谁承担?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法定代表人有以下风险:
一、因经营过错向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制裁;
三、刑事责任法律风险;
四、行政责任法律风险。
作为法定代表人的老左不冤吧。如果他不是法定代表人,就限制不了他了,女神节就就像他说的,可以不用呆家里,和老婆出去疯了。
从老左这个事情,也可以看出,法定代表人也不好当,对吧。那些挂名的法定代表人,无论是知道被挂名还是不知道被挂名,无论你不是是股东,在不在公司,但企业有上述行为,首先找你承担啊。
真与你无关,你得自证啊。麻烦就来了。最后能证明,与你无关了,但时间精力心理等等,整个过程不舒服啊。但自证不了呢?

看到链家还正常经营,这个只是个案牵扯,应该很快会支付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