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意向登记 (二)资格复核 根据意向登记顺序,按照登记家庭与房源2:1的比例确定复核名单,由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复核。复核结果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对公示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自行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 (三)选房入住 由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依次组织选房入住。选房入住工作结束后,本次配租过程中取得的登记顺序号自动失效。

(一)意向登记 (二)资格复核 根据意向登记顺序,按照登记家庭与房源2:1的比例确定复核名单,由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复核。复核结果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对公示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自行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 (三)选房入住 由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依次组织选房入住。选房入住工作结束后,本次配租过程中取得的登记顺序号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