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阶段
1.外语能力测试
外语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以及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考生使用初试外语语种进行测试,复试小组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
(二)复试时间
学校计划 3 月下旬启动复试工作,请考生提前做好复试准备,准确复试时间由各学部(学院)负责公布。
(三)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不低于
120%;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 120%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门类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四)复试信息发布
各学部(学院)须提前在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分数线、各专业(研究方向)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等相关信息。
(五)复试资格审查
学部(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审查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证(正反面)。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2.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或在读证明;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学历
(学籍)认证报告;
4.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在职证明(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报考阶段已经向我校提交证明的不用再次提交。
5.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
(署名前 2 名)及具有资质的开课单位教务处出具的 11 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2.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公益劳动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七)特殊类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 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 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 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