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案表编号: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
备案表
备案单位:(盖章)
备案日期:
受理备案单位:(盖章)
受理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制
填表说明
一、制表依据。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43号)之规定,制作
本表;
二、填表范围。本表由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单
位”)填写;本表由四张表单构成,表一为单位信息,每个填表单位填写一张;表二
为信息系统基本信息,表三为信息系统定级信息,表二、表三每个信息系统填写一张;
表四为第三级以上信息系统需要同时提交的内容,由每个第三级以上信息系统填写一
张,并在完成系统建设、整改、测评等工作,投入运行后三十日内向受理备案公安机
关提交;表二、表三、表四可以复印使用;
三、保存方式。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备案单位保存,一份由受理备案公安机关存档;
四、本表中有选择的地方请在选项左侧“”划“√”,如选择“其他”,请在其后的横
线中注明详细内容;
五、封面中备案表编号(由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填写并校验):分两部分共11位,第一
部分6位,为受理备案公安机关代码前六位(可参照行标十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