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杰为什么打官司

张杰为什么打官司

2004年,22岁的张杰参加东方卫视我型我秀全国偶像歌手大赛,并获得总冠军,随后与上腾娱乐签约成为歌手,合约期限为6年。之后,上腾为其发布了专辑《第一张》、《再爱我一回》。接下来,由于公司人事变动,张杰的经纪人被解雇,张杰本人被公司雪藏,演艺事业陷入停滞。

从2004年9月到2007年7月,张杰在上腾的演艺收入一共是171898元,除去公司每年扣除的5000元,张杰每年的实际收入大约是5万元,加上两张唱片的版税不超过5万元,张杰每年的收入十分有限。

那时候的张杰觉得自己很没用,不能为自己的理想去做点什么。

于是,在2007年,为谋求事业的突破和发展,张杰单方面由律师发出解约函,报名参加了湖南卫视的《快乐男声》。上腾娱乐则以违背合约为由将张杰告上法庭。

其前经纪人透露,去年张杰就有心想要解约。今年,张杰干脆横下一条心,以参加选秀节目“快男”正面向上腾娱乐“开战”。尽管在老东家、在外界看来,张杰只不过是东方卫视(“型秀”主办方之一)的竞争对手湖南卫视(“快男”、“超女”的主办方之一)的一枚棋子,但至少当棋子的张杰,比当上腾“一哥”的他吸引到更多的眼球,甚至同情。 因为他私自报名快男违约了,所以要打官司!

因为张杰解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