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郑州的这一个男子被判过失致人死亡,确实是一个比较倒霉的结果。因为本身老人躺在这个地方,谁都想不到。而且他转角的地方如果不去刻意看的话,确实是没有办法看到的。这一个男子说,如果他被判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话,那么他会不断的提起诉讼。在这个事件当中,周边的警察没有提醒他这里有人,也是有一定的责任。
一. 是否能够看到按照这个男子的叙述,他说他自己在转弯的时候,完全没有看到这地上躺着一个老人。他转弯的时候太阳也很刺眼,他根本就不可能看得到。但是法院这边找人过去那边尝试了之后,认为应该是可以看得到的。测试的人员说,如果不去故意看可能是看不到,但是如果有留意的话应该还是能够看到。这样的一个测试之后,所以说这个男子就被判定为应当要看到才对。但是他没有看到,所以说只能够被判过失致人死亡罪。

二.男子的态度这个男子说他自己每天都开车,从这里上下班,他不可能能够注意到这里有个人。而且他在转弯的时候太阳显得非常刺眼,他完全看不到地上有人。这个男子说他可以给这个家人赔偿,但是如果要判他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话,他是不会认的。而且他还会不断的提起诉讼,直到判定自己没有过失致人死亡。

三.警察也有责任在这个事件当中,其实现场早就有警察来处置这个老人躺在地上的事情。当时这个车辆开过去的时候旁边有警察待在那里,但是警察却没有及时的阻止他。所以说有人认为这里的警察也需要负责任,因为没有尽到提醒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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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一处罚结果有些太冤了,实际上这个男子可以适当的罚款,但是并没有太大的罪过,确实这个男子没有看到这个老太。
我认为这个处罚结果是非常公正的,因为这个男子导致了这个老太太的死亡,所以这个男子肯定要承担后果的。
我觉得这一处罚结果还是比较公平的。因为这位男子确实也做错了事情。
